奇迹集团考勤管理规定
来源:奇迹集团2020-05-05
第一款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款 适用范围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款 标准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
2、特殊岗位员工实行轮岗倒班制,具体上班时间按部门规定执行。
第四款 考勤管理规定
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也必须按时打卡。
2、打卡次数:正常班次每天两次打卡,倒班制员工按实际上班时间进行打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打卡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考勤员处填写《考勤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事状况,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项目文员协助进行管理。
5、手工考勤的上报:除打卡机外,各部门行政人员还需上报手工考勤,以记录人员上班情况。手工考勤需由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行政人事部。
6、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考勤,应由借调单位对其进行考勤登记及打卡记录,如实上报行事人事部。
第五款 加班管理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由于工作需要,仍照常工作的情况。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处理,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的情况发生时,可由项目总经理同意后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项目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1、现场管理人员(经理级以上)的加班由各项目严格控制。
2、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认可,有打卡记录但无项目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也不予认可。
3、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入到加班范围。
4、加班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A、如有人员出现加班现象时,到行政人员处领取《加班调休单》。
B、如实填写单中各项,工作内容必须填写清楚。并到部门经理处进行书面确认(如其它部门领导安排加班,还需到该领导处确认)。
第六款 倒休管理规定
1、员工在工作中出现加班现象,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部门将根据工作安排以1:1的比例冲抵事假,但必须经过部门签字确认方可执行补休。
2、原则上,《加班调休单》需要在二个月内补休完毕。
3、补休完毕,需要将《加班调休单》上交考勤员处进行核对并在考勤中注明。
4、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倒休,并需以经理书面确认方可。
5、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6、员工未经过主管领导批准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第七款 各类假期规定
1、病假:
A、员工休病假需要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
B、员工休病假,需要当日上班前电话通知主管领导,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C、员工病假工资计算: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7日以上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2、事假
A、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须请事假,完成审批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任何补偿。
B、休事假需提前三天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内,由经理审批,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须由项目总经理审批通过方可休假(特殊情况项目经理填写书面说明)。
C、员工事假工资的计算:休事假扣除100%日工资。
3、节、假日休假:公司按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执行带薪休假。
4、婚假
A、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已经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可享受10天婚假(休息日计算在内)。
B、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C、婚假需提前两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审批天数后,报部门经理、项目总经理确认签批日期后方可休假。
D、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E、婚假工资:婚假期间薪资全额发放。
5、丧假:
A、公司员工(试用期除外)真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B、员工请丧假需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C、丧假工资:丧假期间薪资全额发放。
6、产假与哺乳假:
A、公司女职工按国家规定生育的可享受产假与哺乳假。
B、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C、产假工资:按国家生育险执行。
D、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上班日起计算至婴儿一周岁止),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每多哺乳一个,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7、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款 缺勤管理规定
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
A、迟到5分钟以内(每月不超过三次者),不予扣款,每月迟到3次以上按10分钟以内标准扣款执行。
B、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者,扣款10元。
C、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扣款30元。
D、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E、早退1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2、旷工
A、当日早退按旷工处理。
B、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通知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以旷工处理。按实际应出勤天数计算责任人旷工时间。
C、不服从领导安排、没有正当理由,未请假、未通知不到岗者,以旷工处理。
D、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的三倍扣款。
E、凡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天以上,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第九款 其他
1、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执行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理。情结严重者,解聘处理。
2、考勤管理人员应严格考勤制度,如出现营私舞弊、弄虑作假行为,一经查明,应连带处理。情结严重者,解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