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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迹集团企业劳动管理制度培训

来源:奇迹集团2020-08-05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
为了维护本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增强员工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员工的积极性,把公司建成高效、团结的具有现代竞争能力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二条   本规则的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试用人员、在本公司实习、进修人员等。
第二部分 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款  凡有意到本公司上岗的人员,应当首先承认并执行本公司章规章制度。
第二款   新入职员工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本人证件照4张、银行卡号等相关文件及前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公司行政人事部验原件留复印件;同时,应在一周内对新录用人员开展有关公司制度、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训。
第三款   公司聘任人员实行试用制,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在试用期内,聘任人员享受《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在试用期内如发现被聘人员不适合本公司工作,可以随时解聘。
第四款  新员工上岗时需填写《试用人员任职单》,试用期后,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转正,到行政人事部填写《转正任职单》后签订劳动合同。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做兼职工作。
第五款  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与试用人员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款  公司正式聘任的员工,在合同期满时劳动关系解除。公司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将是否聘用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员工。
第七款   公司可根据工作安排或人员流动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第八款 每位员工入职时,应认真填写员工履历表,以后若有以下事项发生变化时,员工应在十日内向行政人事部填报更改事项。
1、姓名、住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
2、新取得某种学历、技能、资格、称号等时;
3、自己和直系亲属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出生、结婚、离婚、死亡……);
因员工本人填报个人资料不实、虚假等情况所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负责。
考勤管理规定
    一、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标准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2、特殊岗位员工实行轮岗倒班制,具体上班时间按部门规定执行。
四、考勤管理规定:
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也必须按时打卡。
2、打卡次数:
正常班次每天两次打卡,倒班制员工按实际上班时间进行打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打卡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考勤员处填写《考勤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事状况,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项目文员协助进行管理。
5、手工考勤的上报:除打卡机外,各部门行政人员还需上报手工考勤,以记录人员上班情况。手工考勤需由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行政人事部。
6、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考勤,应由借调单位对其进行考勤登记及打卡记录,如实上报行事人事部。
第四款   各类假期规定 
1、病假:
A、员工休病假需要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
B、员工休病假,需要当日上班前电话通知主管领导,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C、员工病假工资计算: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7日以上按劳动法规定执行。
2、事假
A、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须请事假,完成审批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
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且没有任何补偿。
B、休事假需提前三天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内,由经理审批,事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须由项目总经理审批通过方可休假(特殊情况项目经理填写书面说明)。
C、员工事假工资的计算:休事假扣除100%日工资。
3、节、假日休假:公司按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执行带薪休假。
4、婚假
A、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已经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可享受10天婚假(休息日计算在内)。
B、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C、婚假需提前两周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审批天数后,报部门经理、项目总经理确认签批日期后方可休假。
D、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E、婚假工资:婚假期间薪资全额发放。
5、丧假:
A、公司员工(试用期除外)真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B、员工请丧假需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C、丧假工资:丧假期间薪资全额发放。
1、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早退。
A、迟到5分钟以内(每月不超过三次者),不予扣款,每月迟到3次以上按10分钟以内标准扣款执行。
B、迟到5分钟以上,10分钟以内者,扣款10元。
C、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者,扣款30元。
D、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
E、早退1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2、旷工
A、当日早退按旷工处理。
B、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通知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以旷工处理。按实际应出勤天数计算责任人旷工时间。
C、不服从领导安排、没有正当理由,未请假、未通知不到岗者,以旷工处理。
D、每旷工一天按个人日工资额的三倍扣款。
E、凡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天以上,一概予以违纪辞退,将被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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