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本规则的目的
为了维护本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建立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增强员工素质,提高工作效率,发挥员工的积极性,把公司建成高效、团结的具有现代竞争能力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二条 本规则的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全体员工、试用人员、在本公司实习、进修人员等。
第二部分 人员管理制度
第三条 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
第一款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制定招聘制度。如各部门有招聘计划,由部门向行政人事部上报《招聘人员申请单》,经总经理签字后由行政人事部执行具体招聘任务。
第二款 面试负责人在面试过程中,需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特点、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三款 凡有意到本公司上岗的人员,应当首先承认并执行本公司章规章制度。
第四款 新入职员工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相关手续,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本人证件照4张、银行卡号等相关文件及前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应聘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公司行政人事部验原件留复印件;同时,应在一周内对新录用人员开展有关公司制度、工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训。
第五款 公司聘任人员实行试用制,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设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在试用期内,聘任人员享受《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并履行全部义务。在试用期内如发现被聘人员不适合本公司工作,可以随时解聘。
第六款 新员工上岗时需填写《试用人员任职单》,试用期后,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转正,到行政人事部填写《转正任职单》后签订劳动合同。未经公司同意员工不得做兼职工作。
第七款 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与试用人员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款 公司正式聘任的员工,在合同期满时劳动关系解除。公司应在合同期满前30日,将是否聘用以书面形式通知到员工。
第九款 公司可根据工作安排或人员流动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第十款 每位员工入职时,应认真填写员工履历表,以后若有以下事项发生变化时,员工应在十日内向行政人事部填报更改事项。
1、姓名、住址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
2、新取得某种学历、技能、资格、称号等时;
3、自己和直系亲属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出生、结婚、离婚、死亡……);
因员工本人填报个人资料不实、虚假等情况所造成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负责。
考勤管理规定
一、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标准工作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7:30
2、特殊岗位员工实行轮岗倒班制,具体上班时间按部门规定执行。
四、考勤管理规定:
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也必须按时打卡。
2、打卡次数:
正常班次每天两次打卡,倒班制员工按实际上班时间进行打卡。
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出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出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打卡机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考勤员处填写《考勤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事状况,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项目文员协助进行管理。
5、手工考勤的上报:除打卡机外,各部门行政人员还需上报手工考勤,以记录人员上班情况。手工考勤需由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上报行政人事部。
6、借调人员在借调期间的考勤,应由借调单位对其进行考勤登记及打卡记录,如实上报行事人事部。
劳动报酬及保险福利
第一款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二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2、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3、扣除本人使用宿舍的水电费用及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4、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5、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6、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详见公司考勤制度);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三款 员工转正后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纪律
第一款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必须自己打卡考勤,不得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2、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须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卡方能有效,并于月底前交至行政人事部备案;
3、有事、有病必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员工守则
第一款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公司领导、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第二款 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第三款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第四款 下班时要整理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劳动用工(合同)管理
第一款 人员试用期满当日起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经员工本人和公司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款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第三款 公司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7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款 员工违反国家法律、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补偿经济损失。
第五款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经公司同意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后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款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提前30日发放《订立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员工,续签的在原劳动合同期满次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七款 员工在离职后,应遵守职业道德,严守公司机密及公司客户信息。
日常管理制度
在公司区域,员工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办公场所秩序。
第一款 各部门人员要保持办公区域整洁,个人私用品(照片架、非工作类书刊杂志、手包等)一律不得放置在办公桌上。下班前要将办公桌上的所有文件、资料收到抽屉里。
第二款 严禁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接拨电话应注意轻拿轻放,不得干扰周围同事正常办公,不得在电话中谈论私人事项,不得在网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在工作时间打闹、取笑及妨碍他人正常工作。
第三款 不得损坏公物及公共设施,未经许可严禁在墙壁钉挂或张贴画报等。
第四款 严禁在工作时间吃零食,不准在办公区域进餐。不准将仪器带入办公区。上班前三小时及工作间休不准饮酒。
第五款 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必须穿工作服,要着装整洁。
第六款 一般情况下,不应在办公区因私会客,因私会客须请示部门领导,在指定区域进行;
第七款 公司及个人的小件贵重物品、现金、支票、印章、文件、贵重工具等要妥善保管,下班或离开时要及时收藏到安全区域。
第八款 精心使用和维护安放在公共区域的办公设施和资料,因个人原因致使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失的,应予赔偿或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款 严格遵守消防规定,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使用明火。
第十款 不得在工作区域内进行商品推销和贩卖活动。
第十一款 在公司内,不许酗酒及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许打架头殴,影响工作秩序。